星期六,先是去了同事recommend的Horseshoe Valley。那里的枫叶的确很漂亮,可惜最漂亮的那几段竟没有可以下脚的(况且以70担4吾偷吃的性格,乱停车是打死都不会做的了)。有些小路倒是可以停车,无奈光线不好,无法照出我们心目中的枫叶。这一路下来,倒是很饱眼福,就是无法满足70摄影的欲望。
实在是挺失望的,只好在回程的路上,顺道去Barrie的湖边坐坐。Barrie是很宁静的小镇,在如此晴朗的秋日照耀下,在湖边吃个午餐,其实就剩下“舒服”两个字可以形容。
找到日光可以晒到的一张picnic table,把吃的通通搬过去。Table前面有一只海鸥,它每次看见70就很兴奋,大声地叫着,弄得70仿佛找到知己一般,那海鸥也顿时成为世界上最可爱的海鸥了。
其实那只海鸥可爱倒未必,但是十分聪明。它死死看守着这张picnic table,不让任何海鸥靠近,一旦发现入侵者,张着利嘴就往人身上啄,硬是把那些瘦小一点的海鸥赶出地盘。
看它如此聪明,我就把洋葱圈撕了些许给它。这家伙眼睛真利,还没等东西掉地,它就在半空接住食物,狼吞虎咽下去。不过这厮也怪,只要70扔给它东西,它就“咯咯咯”地笑个不停,看它那媚像就想揍它!
见它如此献媚,我就不给它东西吃了,改向旁边窥视的海鸥喂食。但是那只“擦鞋仔”一看到食物,就一百米冲线的速度扑过去,还趁机啄了那只瘦小的海鸥一下。那小的打不过,只有躲得远远的,可怜死了。
于是我改用“引蛇出洞”之计,先往远处扔块小的给“擦鞋仔”,然后向反方向给小海鸥扔大的。但是这“擦鞋仔”真的好聪明,它囫囵吞下自己的食物后,然后就往小海鸥方向冲,小海鸥吃过亏,一看“擦鞋仔”的架势,就马上走为上计!唉,真是烂泥扶不上柄,随它们去吧~~~
2 条评论:
这一次印象最深刻的就只有这只海鸥了。
是啊,所以它理所当然地成为我这篇文章的男猪脚!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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